险资牵手创投基金2000亿资金增量何时到“碗里”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0日 08:32 作者:胡中彬

  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险资进入创投基金的步伐逐步加快。

  业内人士称,保监会此举蕴含着配合中央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政策之意,今年8月,国务院曾颁发保险业“新国十条”,其中明确规定,将进一步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按2014年10月末保险业总资产测算,可为创投基金提供近2000亿元人民币的增量资金。

  但这并非就意味着这巨额的资金就会很快跳到创投机构的“碗里”,事实上,满足保监会规定的创投机构数量有限,且保监会明确要求对单只基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要完全将这近2000亿元额度真正引入到创投行业无疑还遥遥无期。

  预期中的新政

  “最近几个月一直都有监管层吹风,大家对政策出台的时间表还是有比较强的预期。”一位和保险机构沟通颇多的股权投资行业人士称,保监会的态度一贯是慎重推进,对险资进入创投领域的调研也持续了很长时间,此次出台的政策没有太大的惊喜,对创投机构来说,标准仍然是很严。

  根据保监会《2014年1-10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行业总资产逼近10万亿,资金运用规模突破8.8万亿元。根据《通知》规定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余额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2%,这意味着险资进入创投基金的当前总额度近2000亿元。

  保监会的《通知》明确可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同时,也为此次开闸列出一系列准入规定。

  除关于投资上限2%的规定外,保监会对投资险企和基金管理机构分别有明确:保险公司需要满足投资时该险企的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条件。

  针对基金管理机构,则要求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基金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余额合计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3%。《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投资的创投基金,不能是基金管理机构的首只基金,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单只基金投资单一创业企业股权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10%;基金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余额合计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的3%。政策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强化分散投资原则,投资单只基金的余额不超过发行规模的20%。这意味着,按照目前的标准,即便符合所有的要求,一家创投机构的单只基金能够从一家保险机构处获得的资金也就1亿元。

  新政策还明确了创投机构需满足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的标准,“以确保保险资金投资市场公认的优质基金,控制总体投资风险”,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历史业绩、管理规模、管理团队、运行机制,以及对基金投资方向、募集规模、分散程度等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新规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创投基金必须具有5年以上创投管理经验,累计管理创投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配备专属稳定团队,专业投资人员人数和资质也具备一定要求。

  何时到“碗里”

  创投机构所进行的投资业务往往是风险程度相对较高的,由于保险资金对资金安全的特殊要求及其流动性方面的特征,这也决定了它与创投机构的结合必定将并不是一件易事。新政来袭,也并非意味着全行业都将因此而受益。

  上述股权投资行业人士表示,保监会的新政策最大的一个门槛是在过往业绩方面,尤其是要求创投基金的管理机构“成功退出的创业投资项目合计不少于10个”,这样的标准实际上会将很多创投机构暂时拒在门槛之外。“之前已经有个别创投机构和我们接触过了,现在可以开始正式走内部的流程,包括还需要报保监会审批,前期走流程的周期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结合此前对股权投资机构(PE)的投资情况来看,早期能够获得险资资金的创投机构数量有限,这也符合保险资金一贯审慎的投资风格。”国寿集团一位人士坦言。

  去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首次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限制,但据记者了解,这种险资投资于PE基金的金额和数量并不是很多,这和符合保监会规定的股权投资基金并不多以及保险资金的兴趣偏好有一定的关系。

  大型保险公司资产规模庞大,可配置PE投资的资金较多,但它们渠道众多,投资业务相对也较强,它们更青睐进行大型基础设施、不动产类直接股权投资,它们的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往往并不比主流PE机构差。“公司对不动产投资、养老养生投资、直接股权投资的积极性更强,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力度会比较大,对PE间接投资兴趣不大。”上述国寿投资人士也坦言。

  这样的状况很有可能继续发生在创投机构的身上,对于管理着千亿级别的保险机构而言,花很长的时间去做一系列尽调最终可能只会投资1亿元与保险机构在其他领域动辄数十亿甚至百亿元的大手笔相比,从做项目的动力上来说仍然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过,在创投机构眼里,能够获得保险机构的垂青除了能获得一定的资金外,更重要的是身份标签的因素。经过严格筛选而获得保险资金投资的投资机构往往能够借助这种身份去推介给更多的投资人,保险机构认同往往会为它们获得其他投资人的青睐助力不少,这在PE机构身上便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去年募资时接触过一些国际知名投资LP,因为当时我们告知对方,国内的一家保险公司可能也会成为我们的LP,他们就明确表示,如果保险机构决策将投资,那他们可以省掉大部分的尽调流程。”北京一家PE机构融资负责人称。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投资创业企业,或者通过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间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这将使得规模较大的创投母基金直接获益,如元禾资本。2010年,元禾控股与国开金融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内规模最大的人民币母基金国创母基金,其中VC母基金板块国创元禾创业投资基金由元禾管理,首期规模50亿元,主要投资专注于以早期和成长期为主的创业投资基金,其被业内人士认为有可能成为险资投资创投基金开闸最快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