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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迅速启动理赔排查工作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11:13 | 作者:姜瑜
记者了解到,截至7月25日18时,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9人遇难,200多旅客受伤,救援和善后工作仍在紧张的进行中。据了解,人保、平安、太保、大地、阳光、大众、合众等多家保险公司已启动理赔排查工作。 部分商业保险客户获赔记者从太平洋保险获悉,7月25日下午,太保已向事故中一名遇难客户的受益人给付20万元,该客户生前投保了太平洋保险的“安贷宝”小额贷款意外保险。截至目前,太平洋保险已查到17名客户信息,其中6人已确认保单信息,2人失踪,另外9人平安无恙。 据中国平安的最新消息,截至昨日下午16时,平安确认在此次事故中出险客户共计23位,其中8人身亡,15人受伤,预计涉及赔付金额约73.1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已确认的平安客户中包括英勇殉职的D301动车司机潘一恒。据新华网报道,他在最危险的时刻,没有只顾着自己逃生而是果断的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为旅客多赢得了一分生机,自己的胸口却被闸把穿透。 据悉,潘一恒投保的是平安常青树保险和铁路部门团体养老险。昨日下午,平安人寿副总经理柳志坚亲手将理赔款5万余元交付到他的家属手中,为悲痛的家属带来了些许慰藉。 此外,截至上周日14时,新华保险初步确认有1名天津籍客户遇难。大众保险针对本次事故可能涉及到的险种,对大众行组合产品交通事故意外险的投保客户相关信息做全面梳理,做好比对排查。 据了解,目前出险人员名单尚未收集完整,各保险公司的理赔排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是否强制投保仍然未知事实上,火车意外险业务有历史渊源。1951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席座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1500元。旅客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2%收费,由路局核算代收汇缴保险公司。”1992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将保险金额由1500元提高到20000元。2007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但是,这个赔偿限额与广大群众比较认可的工伤标准相比,差距很大。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计算,仅此一项赔偿金额382180元,与15万元的赔偿限额相比,还有23万多元的差距。为了弥补这个差距,需要商业保险承担,动车意外险业务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上述条款,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保险费已经涵盖票价中,以票价的2%收取,但由于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推出的,该险种如今的投保情况尚不清楚。据了解,这一强制保险,并不是由铁道部统一安排,而是由各个铁路分局自主操作。有没有给乘客投保,投了多少,在哪几家公司投保,各地铁路分局应该不一样。” 记者随后致电此次事故归口单位上海铁路局,但上海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投保消息应询问铁道部。 财产险有待进一步确认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与之相关的财产保险及事故责任保险还有待进一步确认。中国平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安没有承保相关的事故责任险及财产保险。 此外,此次事故并不排除遇难乘客随身携带的财产遭受损失,这是否也在承保范围之内?平安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随身携带的行李,不在财产险保障范围之内。如果个人行李提前进行托运,要看承托人是否投保货运险。如果承托人购买了货运险,那么一旦出险,这部分的个人财产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今,救援人员已对车体进行掩埋,那么财产认定等各方面是不是存在障碍?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体掩埋后,核保等各方面相对复杂,目前将根据事态进一步发展,再作具体分析。”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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