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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及时理赔甲流客户来源:光明日报 |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4日 11:14 | 作者:刘力;顾聿文
面对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太平洋寿险及时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对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造成的理赔快速处理,特事特办,确保每一位患“甲型H1N1流感”的客户得到及时足额理赔。截至11月22日,太平洋寿险共接到重庆、北京等地的患“甲流”报案33起,已结赔案给付保险金。 今年5月,太平洋寿险向各地分支机构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已购买人寿保险、医疗保险的客户,如已被确诊患有“甲型H1N1流感”,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预付赔款,后续再补办有关理赔手续。并建立专项报告制度,各分公司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保险理赔申请,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至总公司客户权益部。 9月,全国“甲型H1N1流感”病例增多,出现聚集性病例,太平洋寿险再次下发通知,重申上述要求,强调对已购买人寿保险、医疗保险的客户,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感染“甲型H1N1流感”在医院治疗或者身故的,要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迅速赔付保险金。发生重大事故时,实行“一事一报”,第一时间向总公司报告,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刘力顾聿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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