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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保单投保“即时生效”

  从本月起,车主在投保了交强险后,保单将从即时开始生效,再也不用拖到次日零时,实现保单与车辆保障“无缝对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已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交强险今后须“即时生效”。
  
  据了解,交强险自实施以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根据《通知》要求,为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有效保障,更好的发挥交强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今后,交强险将从次日零时生效转变为即时生效。
  
  记者从深圳多家经营车险的财产保险公司获悉,目前,相关产险公司已经接到该《通知》,并且,在开始执行此项交强险承保新规的同时,对现有的出单系统进行调整,以尽快实现系统与操作的技术统一化。
  
  太平保险深圳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对于交强险的操作,过去所有承保车险的公司,都是采取“次日零时生效”的惯例。根据去年车险报案的数据来看,虽然有些新车在办理保险当天就有可能发生事故,但概率很低,一年中仅有个几宗此类报案,而在新车出险报案类型中,投保一周内报案的较多。
  
  记者获悉,新规实施后,车主在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并会采取多项方式予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是在保单中“特别约定”栏中,就保险期间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二是公司系统能够支持打印体覆盖印刷体的,出单时在保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覆盖原“保险期间自×年×月×日零时起……”字样,明确写明保险期间起止的具体时点。
  
  深圳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新规的实施,是对交强险承保存在“漏洞”的一次改进,对于每年新增机动车而言,“即时生效”的实施,将能从根本上避开十几个小时保障真空带来的风险,也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车主的保险权益。而且,对于保险公司经营及风险管控而言,基本上也不会有过多影响,只是将保险起始时间提前而已。可以说,这是保险监管部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一次重要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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