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函称万科钜盛华均违规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7:26 作者:

  全景网7月21日讯  7月21日,深交所向万科和钜盛华两家公司分别发出监管函,表态两家均有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行为。深交所指出,万科在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嫌违规;钜盛华经深交所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

  据深交所对万科发出的监管函显示,万科确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但是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上述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据深交所对钜盛华发出的监管函显示,钜盛华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2016 年 7 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经深交所多次督促,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钜盛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规定,深交所对其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