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记者提问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16:52 作者:

  我是证券市场红周刊的记者。这次有两个问题请上市公司给予回答。

  在评估当中对置出资产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对置入资产是收益法,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资产评估应该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目前公司对资产各采取了一种资产评估,这种方式是否合理?第二个置出资产是16个亿,预估值也是16个亿,如何解释本次估值资产低于账面资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还有一个问题,2016年6月,上市公司向安泰型钢等等提供担保金额,担保金额超过20个亿,如果安泰集团不能取得上述担保权同意函,由安泰集团采取还款和其他解决方式,请公司结合型泰钢铁的的能力,阐述履行担保的可能性?如果上市公司采取提前还款的形势,是否对“红安”焦化等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占用,是否会造成上市公司重大资金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