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中汇影视股票发行信披违规 被股转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全景网11月16日讯 中汇影视(836006)周三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孙莉莉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文亮于2016年11月1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关于对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汇影视、孙莉莉和张文亮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孙莉莉与中汇影视股票发行对象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投资”)于2016年2月2日签署《协议书》,约定:在完成股票发行并办理股份登记后,若中汇影视2015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松禾投资有权要求孙莉莉或孙莉莉指定的机构回购不少于85%的目标股权。上述协议签署后,孙莉莉未告知中汇影视,导致中汇影视在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均未提及上述回购安排。中汇影视于2016年5月收到松禾投资关于执行上述回购协议的通知后,已知晓本次股票发行存在回购安排,但中汇影视仍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股转系统认为孙莉莉和中汇影视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细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股票发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战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之规定,中汇影视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孙莉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文亮对此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股票发行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股转系统决定对孙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中汇影视和张文亮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全景网)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6/2016-11-16/1479281904_9214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