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峡新材虚增利润 遭警告并罚款40万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23:51 作者:雷鸣

    全景网12月19日讯 三峡新材(600293)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201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公司2011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7542.58万元,公司实际亏损6989.59万元,而公司年报披露当年盈利552.99万元,公司2011年年报记载不实;公司2012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1565.74万元,公司实际亏损1903.52万元,而公司年报披露当年亏损337.78万元,公司2012年年报记载不实。

  证监局拟决定:

  对三峡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长徐麟、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尹红、董事兼副总经理文革、董事李伟(财苑)、董事会秘书张光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独立董事梅顺健、独立董事殷明发、独立董事徐长生、副总经理罗晓光、副总经理黄世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智、监事陈永俊、监事黄永清给予警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中三峡新材、徐麟、刘玉春、张金奎、尹红、文革、李伟、张光春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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