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21日讯 东方集团(600811)周五盘后公告称,201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公告显示,东方集团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东方集团称,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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