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2月20日讯 东方集团(600811)周四盘后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知,同意接受公司总额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
上述注册额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全景网/李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4-02-20/600811_20140221_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