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31日讯 万科A(000002)周二发布公告,针对媒体关于“公司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0亿元”的报道,做出详细说明。
万科表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44.35亿元,此为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的计提,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
公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万科表示,经核实,报道涉及的四个项目,均不满足上述条件中任何一条,不属于“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
公告显示,广州金域华庭项目,目前销售比例仅为49%,远未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吉林万科城项目,根据经审计的实际成本及收入测算,目前项目毛利率仅为16%,预计清算后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少于预缴金额,属于应退税项目。广州金域蓝湾项目、柏悦湾项目,均未全部完成销售,最近交付时间均为2013年12月。虽然均未达到应清算条件,但项目公司已经在整理相关材料,为清算工作做准备。
万科强调,公司一贯守法经营,照章纳税。集团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近三年合计缴纳税金约620亿元,其中土地增值税约144亿元。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周一晚间报道,吉林万科城项目、广州万科金域蓝湾等多个项目已经达到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企业并未主动申报,而当地税务主管部门也并未要求企业清缴。并指出,仅万科一家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0亿元。(全景网/杨祖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