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景快讯 > 正文
[公司]白云山大股东胜诉 加多宝需赔1082万元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19:46 作者:柴冰

    全景网12月20日讯 白云山(600332)周五晚间发布公告,12月20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彭碧娟虚假宣传纠纷一案做出判决,两被告需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之类宣传标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两被告还需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81.58万元。

    公告显示,加多宝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费用81.33万元,彭碧娟需支付原告合理费用2500元。此外,加多宝还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广州日报头版和人民网首页刊登声明,向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内容由广州中院审定,在人民网首页刊登的时间不得短于24小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2-20/600332_20131221_2.pdf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