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8月2日讯 冀中能源(000937)周五晚间公告称,依据山西省相关政策,公司所属该地区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将被暂停提取,预计影响这些企业全年利润总额3300万元。
为促进山西省煤炭经济健康发展、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导致的煤炭需求不振和企业效益下滑等困难和问题,山西政府日前出台政策,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暂停提取煤炭企业上述两项费用。
此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计提标准分别为按原煤产量每吨提取10元、5元,提取的两项基金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全景网/柴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