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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国务院: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6:05 | 作者:
全景网1月9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 (全景网)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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