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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交强险条例新增一条 明年3月1日起施行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19:18 | 作者:
全景网12月27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发第630号国务院令,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交强险条例新增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全景网)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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