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3日 16:49 |
作者: |
雷震 |
|
| |
全景网7月23日讯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中有关延期支付薪酬的规定是薪酬管理中一项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金融风险一般具有滞后性,一些过度冒险行为短期内会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盈利,而风险往往要在后续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暴露出来,因此制定延期支付薪酬相关规定。
《指引》关于延期支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象定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二是将延期支付期下限定为3年。三是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董事长和总经理则不低于50%。四是如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职责范围内高管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全景网/雷震)
|
| |
|
| |
特别提示:了解更多财经资讯,免费领用"全景快讯"手机版!7×24小时提供独家、及时、便捷的财经资讯,手机用户必备的财经掌上宝典! 下载地址:[Symbian S60 v5][iPhone][Andriod] |
| |
|
| |
|
| |
|
| |
|
| |
|
| |
声明:此栏目文章为全景网原创资讯,全景网拥有完整版权,未经全景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经全景网授权转载的,必须正确标注来源和作者。侵权必究。转载联系电话:0755-83247179,邮件:xxsq@p5w.net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