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22日 16:14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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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5月22日讯 财政部周二发布《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政府采购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通知》指出,中央单位要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细化工作。凡纳入国务院公布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集中采购品目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都应当按照预算编制文件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列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金额。
《通知》规定,中央单位要加强内部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对于尚无购置费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及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此外,中央单位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严禁在招标文件中列示歧视性条款,不得提出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过高的资质和业绩要求,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引导或干预评标。(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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