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7日 18:20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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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27日讯 中国央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周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要求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通知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两家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
除上述两家交易所外,对于有关地方(机构、个人)正在筹建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准备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对已经开业或开展业务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其黄金业务的善后清理工作。(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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