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2日 21:57 |
作者: |
陈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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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2日讯 江苏三友(002044)周五晚间公告称,1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信息披露违规。当事人张璞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
处罚决定书认定,2004年9月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已由纺织工业联社实际变更为张璞,但江苏三友在其2005年4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2005年至2008年年报和2009年中报中一直披露纺织工业联社是实际控制人,与事实明显不符,存在虚假陈述。
依据原《证券法》规定,决定书对江苏三友及相关个人给予警告,并对公司罚款30万元,对张璞罚款20万元,对葛秋、盛东林各罚款10万元,对谢金华、周静雯、沈永炎、成建良、帅建各罚款5万元。
此外,张璞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江苏三友表示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将于12月7日在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全景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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