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8日 16:16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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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1月28日讯 深交所周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方案五大方面完善了创业板退市制度。
该负责人称,一是在创业板现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
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
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
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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