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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小微企业明年起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 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7日 17:35 作者 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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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景网11月17日讯 财政部、发改委周四发布通知,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依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等共计13大项。(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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