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两部委:建公租房贷款利率最低9折 年限15年 |
|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5日 15:26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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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8月5日讯 央行及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银行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须符合国家关于最低资本金比例的政策规定,贷款利率下浮时其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
《通知》表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凡是实行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作、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项目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本息偿还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
而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公租房建设项目,央行和银监会将其分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地级市及其他市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两种情况分别对待。
项目建成后,贷款一年两次还本,利随本清,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贷款。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央行和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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