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车船税法通过 2.0以下车型名义税负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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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5日 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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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2月25日讯 据中新网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根据该法的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在车船税法草案的基础上降低了税额幅度,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按照新的征税方案,2.0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型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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