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6日 11:11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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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1月16日讯 财政部、发改委及住建部周二联合发出通知,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允许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安排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允许各地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并要求提高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贷款贴息引导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还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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