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6日 21:33 |
作者: |
曹胜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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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9月6日讯 栋梁新材(002082)周一晚间发布公告,媒体有关公司涉嫌隐瞒诉讼进展、2009年至少有1800万业务费未列入财务报告等报道并不属实。
此前,公司与经销商沈桂荣、曹雅萍的诉讼未在《股票上市规则》应予披露的范围之内,而且公司董事会不认为诉讼将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不属于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不存在隐瞒诉讼进展的情况。
公司经销商次年可以享受的价格优惠的最高额度,实质上并非系公司对经销商当年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的即时给付金额,也未构成当年的一项现时义务,无需予以计提。因此,不存在应计列的业务费未计入财务报告的情形,也不存在2009年至少有1800万元业务费未列入财务报告的情形。
证监会发审委9月2日发布补充公告称,鉴于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148次发审委会议对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目前,公司正在等待监管机构的进一步通知。
栋梁新材9月3日起停牌,停牌前报价13.69元。(全景网/实习生 曹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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