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全景快讯
[快讯]新疆资源税改革细则出炉 按5%税率征收
来源 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02日 10:45 作者 雷震
      全景网6月2日讯  财政部周三公布了与国税总局联合制定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显示,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规定》称,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规定》规定了三种情形可以免征或减征资源税。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减税条件不能叠加使用。

    该《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 (全景网/雷震)
   
 
 
   
    声明:此栏目文章为全景网原创资讯,全景网拥有完整版权,未经全景网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经全景网授权转载的,必须正确标注来源和作者。侵权必究。转载联系电话:0755-83247179,邮件:xxsq@p5w.net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财政部印发新疆资源税改革规定 (06-02 11:22)
·税改是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建 (06-01 08:43)
·新疆先行试点 资源税改革有望全面铺开 (06-01 08:41)
·新疆今起试点 资源税税率不会一刀切 (06-01 07:43)
·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广看CPI表情 (06-01 05:23)
·资源税从价计征益处多 (05-28 16:20)
·新疆将率先实行资源税改革 征税额将增4.5倍 (05-27 10:22)
·资源板块:新疆试点资源税 (05-25 07:32)
·资源税改革试点对物价影响有限 (05-25 09:29)
·资源税成板块价值重估金钥匙 (05-25 09:22)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