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4日 21:10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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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1月4日讯 招商银行(600036)周三晚间公告称,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至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到期后将停止转股并摘牌。
招商银行于2004年11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65亿元,期限为5年,可转债于2004年11月29日上市交易,于2005年5月10日进入转股期,至2009年11月10日到期后将停止转股并摘牌。
每张可转债本金按面值100元兑付,利息每年兑付一次。本次兑付的利息,除按2.5%的利率支付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相当于债券票面面值6%的利息,即年度可转债利息为2.5元/张(含税),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利息6元/张(含税),招行转债到期本息合计108.5元/张(含税)。公司将在可转债存续期满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还本付息。
"招行转债"(110036)已于2006年9月29日起停止交易。在"招行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招行转债"转换为"招商银行"股票,转股简称仍为"招行转股",申报代码为"190036"。
招商银行称,当期"招行转债"的转股价格为4.42元,为保证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提醒并建议招行转债持有人在2009年11月10日前(含当日)将所持有的"招行转债"转换为"招商银行"股票。(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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