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4月13日讯 创业板市场建设必须在复杂的条件下把握好多个方面平衡,包括兼顾国际经验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兼顾市场发展速度与市场承受力、兼顾全面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与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兼顾适应创业企业需求与强化风险控制等。其中尤其是要在合理借鉴国际市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发展水平。
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看,较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创业板市场架构。
首先,创业板借鉴了国际经验与惯例,在发行上市标准方面更加宽松灵活,在发行审核方面更加市场化。创业板发行上市的量化标准比主板及中小企业板有所降低,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创业企业设立了两套业绩标准,一套主要适用盈利水平较高的创业企业,另一套主要适用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扩大对优秀创业企业的支持面。
在发行审核上,为适应创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复杂性高、经营模式新的特点,创业板市场设立独立的发审委,提高审核效率。在发行定价方面,将根据创业企业所处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更多地体现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体现创业企业的估值特点。同时,为了鼓励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办法》中放宽了无形资产的占比限制。
创业板还充分考虑了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发行标准与主要海外创业板相比较为严格。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转轨"阶段,诚信体系尚未建成,法律环境尚需完善,投资者主体尚不够成熟,抗风险能力有待提高,我国创业板发行标准比主要海外创业板更加严格,包括对企业盈利、规模、成长率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同时,考虑到创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经营前景有较大不确定性等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为弥补单纯定量财务标准的缺陷,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在定性规范方面进行了要求,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突出、强化公司治理、严格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在准入环节筛选优质企业进入市场。
创业板在设计理念与特征上,一方面合理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和经验,一方面充分考虑了中国市场的具体状况,在发行上市标准上体现了结合国情、宽严适度的特点,在发行审核市场化导向的基础上,严格筛选优质企业进入市场。(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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