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财政部:08年金融高管薪酬不高于上年90% |
|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9日 19:43 |
作者: |
曹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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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4月9日讯 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高管08年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原则上不能高于上年90%。 通知指出,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在上述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通知还规定,各国有金融机构要以上限确定其他员工薪酬,合理体现岗位差异和业绩差异。(全景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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