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2日 10:42 |
作者: |
高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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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4月2日讯 陕西省为推进辖区内资本市场发展不遗余力,除提供税收优惠外,还可为拟上市企业垫付上市前期费用100万。
陕西省政府在日前出台《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对辖区企业上市给予大力支持,将对重点培育的后备企业垫付上市前期费用100万元,若成功上市,垫付资金将作为奖励。
除此外,政府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为上市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因资产评估增值而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返还。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因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或应税收入而补缴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指定还。
该指导意见还指出,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方面,陕西将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努力实现每年将重点培育拟上市的企业60家,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30家,争取有10家以上企业上报发行材料,有5家以上的企业首发或借壳上市。
鼓励企业多途径上市融资,重点推动陕西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前景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主板发行上市;利用中小企业板定位明确、发行审核效率高、上市速度快的特点,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上市;抓住创业板即将设立的机遇,推动高科技企业和成长型创业企业上市。在2010年前,没有上市企业地市(区)要力争实现零的突破。(全景网/高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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