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5日 12:07 |
作者: |
王丹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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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月5日讯 盾安环境(002011)午间发布公告,公司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
公告显示,公司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杭州赛富特设备有限公司和浙江诸暨盾安换热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 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在获得认定的三年内,享受10%的税收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全景网/王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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