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获批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4日 07:02
作者:于扬
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动力煤期货合约。证监会要求,郑商所应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动力煤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据悉,目前郑商所已经完成动力煤期货合约和规则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合约具体挂牌时间将在证监会批复相关合约后,由郑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据介绍,煤炭按照用途大体可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动力煤是对通过燃烧来利用其热量的煤炭的统称,主要用于发电和取暖。2012年,我国动力煤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分别为27.4亿吨和29.3亿吨,在煤炭中的比重分别为75.1%和74.6%。受经济增长、流通体制改革、上下游景气度、运输能力、自然灾害等复杂因素影响,动力煤价格波动频繁、幅度较大。上市动力煤期货对于动力煤市场平稳运行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动力煤市场体系,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二是有利于为现货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支持企业长期稳健经营。三是有利于逐步提升我国在动力煤国际市场的定价影响力,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四是有利于健全煤炭期货品种序列,拓展期货市场涵盖范围,提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