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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将不再审核套利交易 合约活跃度有望提升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05:10 作者:潘玉蓉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近日,郑商所发布的系列新规引起市场广泛关注。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套利交易监管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客户进行套利交易将不需要交易所的审批。另外,此次郑商所风控新规除了将降低市场资金成本外,还将有利于增强近月合约的流动性。

  套利交易不需审批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创新业务的推出,套利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郑商所日前公布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套利持仓限仓标准、保证金收取以及套利交易监管原则等作出具体规定。
  新规首先扩大了套利持仓限仓标准。“套利办法”规定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拥有的一般月份或交割月前一个月份投机持仓与套利持仓之和,不得超过同期投机持仓限仓标准的2倍。交割月份套利持仓与投机持仓之和,不得超过交割月份投机持仓限仓标准。
  其次,实施了套利持仓保证金的优惠措施。“套利办法”规定套利持仓保证金按套利组合内保证金较高的合约收取,即套利持仓仅收取单边合约保证金,不过收取的是保证金较高的合约。
  新规的一个亮点是,客户进行套利交易不需要交易所的审批,也不需要向交易所提供任何材料。客户可通过下套利单或者对历史持仓进行确认的方式建立套利持仓。
  一位期货公司高管表示,交易所对机构的套利交易不审批,是一种更市场化的做法,体现了交易所对套利交易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市场上特殊单位客户、资管客户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均以套利交易为主要交易模式。
  郑商所相关人士表示,“套利办法”中提到的“跨品种套利”,为下一步交易所推出跨品种套利提供了制度铺垫。由于套利持仓保证金收取方式的变化涉及会员系统的修改,因此各会员单位也应积极做好系统升级工作。

  近月合约活跃度有望提升

  据郑商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修订风控办法等规则的思路是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个主线,而引导近月合约活跃、降低市场资金成本、方便产业客户套保套利则成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抓手。
  新规有多处修订与套保制度有关,其中不难看到服务产业客户的考虑。为了提高产业客户套保交易的便利性,新规在三个方面极大地简化了流程。一是对所有品种实施“一般月份套保额度可部分自动转化为临近交割月份套保额度”的规定,即客户未申请或未获批临近交割月份套保额度的,如果已经有了一般月份套保额度,那么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份和交割月,该客户也可以最大享受两倍的同期投机持仓限仓标准。
  二是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下申请的套保额度变为通用。即客户在一家会员下申请的套保可在其开户的多家会员下使用;客户在多家会员下申请的套保额度合并计算,可在任何一家会员下使用。
  三是增加了套保持仓建仓的便利性,所有品种均可通过下套保单或确认历史持仓的方式建立套保持仓。
  为了保护套保持仓,此次规则修改了强制减仓时盈利持仓的平仓顺序,明确了先平投机持仓后平套保持仓的原则,并对客户单位持仓盈利小于合约规定价幅2倍的保值持仓进行保护。信息发布方面,每日套保持仓公布信息改为品种套期保值额度及持仓量,不再公布分会员分合约套保持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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