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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与港交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5日 08:48 作者 罗文辉
    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下称“港交所”)在郑州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就品种创新、市场开发、规则完善、技术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昨日在仪式上表示,港交所已从一个区域性的交易所发展成为大中华地区的资本集结中心,要抓住机遇让港交所成为内地企业的“首选境外集资中心”、内地资本的“首要境外投资中心”和“全方位的国际金融中心”。
  李小加同时称,港交所已代表中国与巴西、俄罗斯等“金砖五国”(BRICS)的7家交易所组成共推各自股指期货产品联盟,不仅将开拓OTC清算业务,而且“一定要进入大宗商品市场”。中国虽是世界上重要的商品生产国和大宗商品消费国,但定价权有限,港交所与郑商所进行战略合作,就是要力争找到一个切入点,最终在商品定价权方面掌握主动。
  事实上,市值名列全球交易所之首的港交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品种仅有美元报价、交易和美元结算的黄金期货。目前,港交所正利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积极准备推出各类人民币衍生产品,并将目标瞄准与内地交易所合作开发商品指数期货,甚至更广义的中国股指期货。
  今年以来,郑商所成交量一直名列国内期货交易所之首,且在FIA(美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今年上半年全球各主要衍生品交易所成交量排行榜中,该交易所已上升至第11位。而郑商所早在1995年6月就加入了国际期权(期货)市场协会,并先后与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日本关西农产品交易所、东京谷物交易所、巴西期货交易所、印度多商品交易所、尼日利亚证券与商品交易所等国外多家期货交易所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定期交换市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该交易所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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