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30日 10:00 |
作者: |
罗文辉 |
| |
罗文辉 前天,作为上海国际航运和金融中心建设的重大项目,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诞生地――浦江饭店举行了盛大的开市典礼,推出了包括上海至欧洲、上海至美西两条航线的上海出口集装箱中远期运价交易产品。随着中国银行抢得第一笔成交单,“国际上首个航运运价第三方集中交易平台”在黄浦江边正式起航。 而一周前(20日),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控股组建而成的上海联合钢铁交易所和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刚在杨浦区同时揭牌。 但不知是否巧合,同样在前天,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显示,上海市商务委、金融办、工商局、公安局联合签署《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前的5月31日。 而本月1日,财经网一则“国务院拟整顿产权交易所”的爆炸性消息,披露“天津贵金属、天津文交所、渤海商品交易所等接连金融创新不正规,引发媒体和社会争议,也遭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 随后,《经济观察报》的一篇报道进一步称,“近期,央行在全国范围对要素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查,6月初,来自国务院的一份关于进一步整顿产权、股权市场的征求意见稿向国资委、工信部、证监会、商务部等多个部委下发,正式文件或于7月份发布”。 上述稍晚于上海市有关监管部门出台《意见》时间的报道,显然并非空穴来风。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本月对违规交易商频频开出罚单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目前仍处于正常开展交易中。 某现货商品交易所的负责人则直斥有关传言。他认为文化艺术品的“份额交易”,及一些产权交易所旗下的交易平台、交易模式创新,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风马牛不相及”。 且有意思的是,据有关业内人士对上述《意见》的解读,总共五条意见中的第一条“落实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及第三条“健全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制度”,相比去年春节前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并无新意。而第二条“建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和第四条“加强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日常监管”,也一直无实质性进展。 第五条“促进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规范发展”,则强调要结合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并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市场大力发展现货市场电子商务,延伸市场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强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服务增值能力和价格发现能力,有效促进商品流通现代化。 事实上,包括现货商品的连续交易、航运运价的中远期交易甚至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早已超出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变相期货”的界定,也偏离了业内对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的传统理解。这些介于现货、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衍生交易,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各种创新旗帜和条块利益保护下重掀高潮。 但就在大宗商品衍生交易遭遇监管边际之时,监管体系及相应的法规制度也是否需要与时俱进? 就在今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期货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牵头举办有关“大宗商品中远期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法律边际”的研讨会。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