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食品类和居住类商品的价格上涨,我国通胀压力迅速抬头。这股凶猛的涨价势头引起了监管层注意,本已十分严厉的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监管从2010年11月以后持续升级。
11月30日,证监会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在现有基础上大幅提高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与日内回转交易成本,同时适度提高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其中各个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0%以上。更有传闻称,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将提高期货产品合约的交易单位。
在通胀预期劲升的时点,监管层选择如此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显然言下之意在于,认为期货市场已成为放大通胀压力的主要源头之一。
我国已成为全球市场上初级产品供给和进出口大国,国内初级产品市场价格的走势和波动,不仅关乎百姓切身的生产生活,也将对国内经济甚至世界经济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笔者试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观察,探究期货市场是否正在成为推动通胀发生的源头。
期货有没有放大现货的波动?
根据传统理论,与传统的现货市场相比,由于期货具备了做空、套利、套期保值等交易机制,因此可以完善商品市场的交易机制:
第一,期货市场可以改变原有的“单边市”格局,丰富盈利模式,有利于商品市场平稳运行;
第二,套利机制具有降低市场波动性的作用。例如,当现货市场或期货市场的任意一方大幅上涨或下跌时,必然引来大量套利资金的反向操作。由此,可有助于减缓市场上涨或下跌的力度,平抑波动幅度。
第三,套期保值机制使期货市场具有风险对冲和风险转移的功能。当投资者预期商品价格将会上涨或下跌时,可在期货市场进行反向操作,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以对冲自身在现货市场所面临的风险。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末的治理整顿后,至今又经历了长达十数年的稳步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对已有期货交易的大宗商品,与有期货交易的品种在过去一个时期通胀预期抬头时的表现进行比较。
根据东航金融所提供的模型比较结果来看,不论是受到国际能源价格影响较大的PVC,还是国内市场定价能力较强的PTA和钢材,在期货上市交易以后,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比期货上市交易之前都有所下降,这反映出,至少在这三个市场上,期货市场确实发挥了平抑市场波动的功效。
期货市场相对于整体经济依然微不足道
2010年中国期货市场的整体规模有了一定幅度的扩张。但与庞大的现货市场以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期货市场毫无疑问还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弟弟”。
从目前国内的三个商品交易所中,我们分别选择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白糖这三个较有代表性的品种,对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库存与社会显性总库存进行比较。从数据对比可以看到,与期货交易挂钩的现货库存,在库存总量中仅占微不足道的比重,即使考虑到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期货市场所涉及的现货资源规模也远不足以撬动庞大的现货市场。
再与美国市场的情况做一对比,我们看到,国内期货市场规模尽管已有进步,但横向比较看,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到2010年底时,CBOT大豆合约持仓量约为9000万吨,而美国每年的大豆产量也大约为这一数量,也就是说美国的期货市场规模基本做到了完全覆盖大豆生产。而CBOT玉米期货的持仓量2亿吨的规模,也与美国每年大约3亿吨的玉米产量基本匹配。但即便是在美国,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例,玉米,小麦和大豆实物交割量只占全国供给总量的1%~5%,也就是说,远远称不上是现货市场让位给了期货市场,两者依然是相辅相成存在的。
而我国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合约持仓量仅有不到450万吨,相对于我国1400万吨的大豆产量和6300万吨的消费来说,期货市场规模明显不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利用期货市场的比例在整个市场而言微不足道,这大大限制了投资者利用期货市场来控制现货市场风险的能力。
期货与现货,究竟谁决定谁?
期货价格的波动最终必须通过现货价格的变化反映在现货市场上。期货市场是初级产品除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外的另一市场,期货价格反映了现货市场的供需关系,以及交易者对远期供求变化趋势的预期。我们试图通过对过往历史数据的分析,找出我国的期货与现货之间是否存在良好的互动机制,或仅仅是其中的一方影响了另一方。
我们选择在国内期货市场上比较有代表性,且在通胀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商品――有色金属中的铜、农产品中的大豆以及软商品中的白糖,对其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根据东航金融所制作的模型分析,三组测试的结果都表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是互相影响的,两个市场之间存在价格的双向交流机制。这也反映了,中国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已发挥出价格发现的功能。并且期现价格的有效互动也说明,套利与套期保值等交易机制正在有效发挥其既有的功能。
事实上,直到目前为止,被普遍认可的研究成果都不能证明期货价格对现货走势的决定性作用,充其量只是“影响”,而且力度十分有限。因此,指责期货压垮现货市场,从逻辑上说是缺乏根据的。
笔者以为,如果说“以堵治水”已变得越来越不可行,那么就应考虑“以疏治水”。目前过于严厉的监管措施,并不利于期货市场发挥其与生俱来的能力。金融期货之父、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主席利奥?梅拉梅德曾说,“监管的作用是防止人为操纵市场,而不是调节价格”。
期货市场之所以会诞生,被赋予的一项基本职能就是作为风控工具,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帮助企业回避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商业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监管层确实可以考虑通过一些变革,使期货市场在通胀过程中发挥更为积极正面的作用。
一些研究表明,加快引入机构投资者的步伐,使中国期货市场尽快成熟起来,可使期货市场更进一步发挥出其作为风控工具的作用,而通过扩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联动和影响力,可更大程度发挥出期货市场“削峰填谷”的作用,减小现货市场波动,并成为监管层进行市场化价格调节的一个渠道。
而从抑制通胀的角度来说,要想增强对于物价的调控能力,首先必须增强自身争夺定价权的能力。纵观全球对大宗商品和基础原材料拥有定价权的国家,均有相对成熟期货市场成为定价的中心和价格参考依据,因此中国若想取得定价权,拥有成熟的期货市场是必不可少的。与这些成熟市场相比,我国期货市场在质和量上都有差距,而质上的差距就存在于投资者结构上。
机构投资者的缺失,导致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市场资金流动性太大,由于套期保值交易者与投机交易者的阵营划分与成熟市场相比比较模糊,在任何一个品种上,都难产生长期稳定的参与者,导致各品种的交易规模稳定性不足。
有过较长期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可能都会感觉到,与各品种成交量及持仓量都相对稳定的CBOT与LME交易所相比,我国已上市交易的各期货品种在交易和交割制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持仓与交易规模依然会出现大起大落。由于专业交易机构如商品基金等,在我国期货市场上的缺失,现有的法人投资者往往也只能自行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由于缺乏适当的研究能力与风控体系,其行为模式往往与一般个人投资者无异。
而这样的情况,仅仅通过对于现有交易制度的修修补补,显然是无法解决的。
总之,要想改变制约我国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并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笔者以为,关键不在于强化已经非常严厉的监管措施,而应清楚认识到,应通过对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的调整,引入成熟的机构投资者,推动期货投资基金的设立与发展,推进私募基金阳光化,更好发挥期货市场作为风控工具的能力,降低市场上的非理性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