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4日 10:19 |
作者: |
叶苗;张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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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叶苗 张欢 ○编辑 艾家静 “当前加快期货市场立法的工作条件已逐步成熟,应加快《期货法》出台步伐。”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昨日表示。 在3日举行的第六届国际期货大会上,周正庆表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以来,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交易规模、参与主体、市场结构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周正庆在谈及期货立法具体注意事项时说,期货立法一是要具有前瞻性和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市场稳定的保障性。二是要坚持统一监管的体制。美国的多头分管体制在这次金融危机当中暴露出很多突出的问题,因此要从中国国情出发,要坚持统一监管的体制。三是要鼓励场内期货市场在有效监管下去发展和创新,要禁止搞变相的期货。四是要加强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从法律制度上为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的结构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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