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8日 08:34 |
作者: |
张竞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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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发布《期货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简称《指引》),要求期货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完善本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指引》规定,期货公司在与客户初次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同时进行。
《指引》指出,客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高风险等级客户: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与洗钱及恐怖活动相关的黑名单的;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期货公司协助调查或予以关注的;在日常交易监控中被报送可疑交易的;媒体披露存在洗钱行为,或与其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存在洗钱行为的;其他有理由怀疑其交易行为与洗钱或其他犯罪有关,需要列入高风险等级的。
(张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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