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2日 08:19 |
作者: |
张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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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张昊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试行)》已于昨日正式实施,而就在昨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员单位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内容。 通知中称,实施分类监管将对期货公司的违规违法现象、失信行为加大惩处的力度,要求期货公司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在分类监管中提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中期协要求,期货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风险意识,形成风险防范的惯性思维。处理好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业务发展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前提,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也要考虑可能的风险。 期货公司要认真对照分类监管要求,找出不足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且根据市场变化,对内部机制进行修正和补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相对均衡、适度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期货公司的经营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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