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1日 09:16 |
作者: |
蔡宗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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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日前批准郑商所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郑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在批复中,证监会要求在上市初期,郑商所应当对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早籼稻期货合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早籼稻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蔡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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