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5日 08: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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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及有关规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近日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报备指引》),对股指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界定标准、报备流程及监管措施作出规定。《报备指引》于2011年3月14日起实施。
《报备指引》明确了实际控制的定义,从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等关系角度,对实际控制关系进行了界定,列举了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八种情形。《报备指引》明确了客户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义务,对新老客户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客户实际控制关系变更的报备等情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并明确了未报备责任及监管措施。
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有利于防范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三公”原则与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金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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