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7日 09:09 |
作者: |
阎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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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为了抑制过度投机,T+0被T+1替代,并在相关法规中明令禁止。15年后,市场各方面都已有了很大变化,各方面障碍都已不复存在,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也已运行一段时间。于是,要求市场恢复T+0交易制度的声音日渐高涨,并且分步走被认为是最现实可行的方案。
恢复T+0不存在法律障碍。修订后的《证券法》中关于日内回转交易的规定已经在2005年废除,2006年5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新的交易规则第三章规定,“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而交易规则中明确“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恢复T+0的技术储备已经完成。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股票交易量成倍增加,上证所从2002年的日均71.5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日均1388亿元。上证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于2009年12月4日正式投入运行,在迅速提升交易系统的处理能力和安全性的同时,也为未来市场发展提供交易所端的坚实保障。
此外,在1995年以前股市规模还很小,互联网和电脑都不普及,投资者大多挤在营业部的交易大厅里进行交易。现在时过境迁,券商营业部交易大厅投资者已寥寥,大都转为网上交易。
所以,无论是从交易所还是投资者,对于恢复T+0的技术储备都已经完成。
广大中小投资者具备了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经过监管层多年来的投资者教育和涌现的现实案例,现今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有所增强。广大中小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的认识不断加深,更加关注宏观经济基本面和市场改革发展措施,进一步认同“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市场理念。
股指期货时代,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要适时恢复T+0。在有了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这个做空通道之后,要求A股T+0是合理的。如果A股交易制度同样采取T+0的方式,能够使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更加配套,市场的套利机制才能更加完善,风险才能实现对冲。
股指期货交易实行T+0,股票交易实行T+1,二者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市场出现失衡状态。
如何改变这种失衡的格局呢?唯有进行改革,现在最迫切的就是对现行交易制度进行改革,如分步骤地从现行的T+1恢复到T+0。
在2007年,沪深交易所都发表了研究报告,对恢复T+0提出建议。深交所研究报告的建议是借鉴海外市场的通行做法,只允许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保证金账户进行回转交易、回转交易的对象也仅限于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股票、限制当日总成交金额相当于保证金净值的倍数、增加投资者过度回转交易的成本。
上证所的研究报告则建议,对于股票、封闭式基金、ETF等的日内回转交易宜采取分步走的战略,对于流动性好、稳定性高的品种,如ETF和指数成分股,先实行日内回转交易,待机构投资者比例达到一定程度,投资理念成熟至一定程度,在对流动性差,波动性大的品种实施日内回转交易,最终实现全部证券品种的日内回转交易。
为了抑制新股上市之初遭爆炒,有人建议在新股上市首日,或者在上市一周内实行T+0交易,这样有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平抑一二级市场定价,消灭恶炒新股的现象。
另外,也有人提出可在沪深主板市场恢复T+0交易。因为沪深主板与股指期货关系最密切,它们之间交易制度统一有助于发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和平抑市场波幅的作用。
其实,现行交易制度的缺陷正是当前资本市场面临问题的具体体现,即市场制度体系的匹配性存在缺陷。随着证券期货新品种的陆续推出,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要适应这种变化,就要加快各方面制度的衔接和改革。改革现行市场交易制度就是目前比较迫切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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