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是2013年9月的事了,本刊发表《价格调节基金存废之争》,除引起预料中的舆论物议外,还有两个后续反响,以至让记者忙活到现在,拿出本期这一组关于政府性基金的报道来。
中国烹饪协会2013年分5次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福建省物价局致函,请求减免福建餐饮行业的价格调节基金,一直未获正面答复,至少是没有令“苦主”满意的答复。《价格调节基金存废之争》发表后的11月,福建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2013年1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对省内餐饮业的价格调节基金减半征收。
此其一也。这让我们觉得,从事这项工作还是有些社会意义的。在经济下行、厉行“八项规定”的当前,减半征收虽属杯水车薪,但说不定就能挽救些许生死边缘的饭店,或者让消费者多吃几口便宜饭。推而广之,还有其他行业,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基金,更值得“排查”一遍。
第二个后续其实来得更快一些。文章刊发后,舆论反响不小,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发改委也约谈我们进行“解释”。
跟相关司局负责人见面后,他大倒苦水。
一个发改委,一个财政部,一个管项目,一个管钱,在国务院序列中,都是睥睨其余的“实权”部门。关于这一基金,两部委明面上的争议及理由,之前报道已有交代,但我们之前不知道的是,两部委私下已就此拉锯多年,发改委多次想让这一基金在财政部正名而未果。
按职能,政府性基金归属财政部管理,但价格调节基金自1987年设立以来,即由发改(物价)部门主管,1998年价格法实施,给予其法定地位,也未明确哪个部门来管。这个“异类”,在财政部看来就是不讲规矩。
反观财政部认为合规的政府性基金,目前能查到的最新目录为2012年版本,30项基金,数了数,只有6项有法律依据,有些是据国务院文件征收,更多的则靠财政部甚至内设某司的一纸红头文件。
政府性基金,与税收一样,都是从百姓口袋掏钱,兹事体大。但目前税权法定尚未完全落地,至于基金,则还没有一部基本法。
福建下调了价格调节基金,这仅是福建的事,且只减一年。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悄然变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机场建设费改为民航发展基金,连个招呼都没打。
若无程序正义,便莫测雨露雷霆。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据闻财政部不久后要把自行清理政府性基金情况上报国务院,不知道结果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