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公募基金加速步入“大创新时代”。交银施罗德率先上报的两只“定期支付型”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基金已于日前同时获得了证监会批准。这两只基金创新的核心在于每月在约定的时点,按照约定的现金支付率,向投资者支付一定的现金。当期定期支付后,投资者在获得约定的现金支付后,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相应减少,从而填补了国内此类产品的空白。
与基金分红相比,“定期支付”将不受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等限制,定期按照约定的现金支付率进行现金支付。 上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