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股票 | 基金 | 财经 | 期货 | 理财 | 外汇 | 专题 | 社区 | 专栏 | 视频 | 路演 | 互动平台
首页 > 基金频道 > 基金综合 > 正文
证监会:鼓励境内法人银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04:35 作者:朱宝琛
  本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2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法人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朱宝琛)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