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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身陷囹圄的“私奔客” 老鼠仓案将开审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4日 10:36 作者 刘田
    3月29日,李旭利“老鼠仓”一案将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根据2011年11月29日证监会通报,李旭利曾经在2009年2月28日~5月25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和卖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此期间李旭利正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
  在目前已经定性为基金经理“老鼠仓”的9人之中,李旭利获利最大。李旭利将是继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韩刚、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许春茂之后的第三位获刑者。
  不论在公募,还是私募,李旭利都曾经是充满传奇色彩的风云人物。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的李旭利放弃了去央行的工作机会,加入了当时刚刚起步的公募基金行业。
  李旭利投资生涯的第一站是南方基金,他先后担任了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00年年仅26岁的他正式担任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的基金经理。4年后,30岁的李旭利成为南方基金的投资总监。2005年,李旭利跳槽至交银施罗德基金。2009年,他带领交银施罗德一举冲进行业资产管理规模前十。
  2009年10月,李旭利离开交银施罗德,加入上海重阳投资担任首席投资官。在重阳投资,依靠他的明星效应,2009年重阳3期的发行吸引了11.5亿元资金,创下当时国内阳光私募首募规模的新纪录。但这也许是他创造的最后一个辉煌战绩。
  2010年10月,李旭利突然宣布从上海重阳投资离职,之后证实在当年9月证监会对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立案调查,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李旭利是国内基金界公募转投私募被调查的第一人。在李旭利之后,另一名私募大佬郑拓也被调查。如果没有发生“老鼠仓”,李旭利将一直会是投资界的风云人物,但一念之差,从风光走向黯然之路。
  目前,证监会仍在不断加强对公募基金“老鼠仓”行为的调查力度。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10月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未将私募囊括在内,“证券投资基金”指的是投资于二级市场的公募基金。2009年中启动的基金法修改,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确定私募的法律地位,将其纳入监管框架。以后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监察也会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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