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1日 09:01 |
作者: |
付碧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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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清科研究中心表示,上海即将出台一份QFLP《告知书》,作为对目前上海试点QFLP政策的细则补充。
目前上海、北京、天津三地在私募股权领域上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三地针对外资股权投资的优惠政策层出不穷。
1月上海率先向外资PE抛出了橄榄枝。上海金融办下发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在组织形式、审批程序与主管机关规定方面更加明确,根据《实施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等组织形式。同时对投资领域有了明显的改进,规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此外,上海试点获得了30亿美元的换汇额度,目前据悉凯雷复星、百仕通和德同资本三家通过批准获得一定的额度,未来《告知书》将规定境外LP在所投基金层面的具体换汇流程。
清科认为,由于宏观经济环境还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北美和欧洲的流动性过剩问题依然存在,大量资本欲流入金融危机后复苏较快的新兴市场;而国内面临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这是否会影响和推迟外资进入中国的进程,目前尚不明朗,不过对QFLP政策的推进依然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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