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7日 08: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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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透露,发行私募债券不必等待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承销商可先行为发行人和投资者牵线搭桥,在商定好发行协议后再向交易商协会进行报备,是一种“先发行后审批”的模式。 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债券分析师周余认为,这样的流程比传统的审批快得多,“当然也只有这样,私募债才可能会被参与各方重视。审批流程过长的话,不利于债券吸引发行人和投资者”。 “承销商能不能帮他们找到合格的投资者是一个很大的困难。发私募债的企业资质都不是特别好,一般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现在均不可以投资这些信用级别比较低的公司,对基金或券商的投资条件要求也比较高。”西南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薛娇说。 私募发行债券的信用风险要高于公开发行,这对投资机构来说也是一种考验。不管从监管层面还是从市场参与者角度,国泰君安债券研究员袁新钊认为,都需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来促进这个市场的发展。“怎么来评估信用风险,包括怎么来给这些信用风险定价,都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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