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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卡脖”“合伙”税重 阳光私募路在何方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24日 09:28 作者 屈红燕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梁伟 
  
  阳光私募正在遭遇困境:早期促成了阳光私募群体发展壮大的信托平台,现在却成了阳光私募发展的阻碍;而有限合伙制模式因为税负问题没有解决尚不能成为主流模式。阳光私募发展路在何方?
  信托开户已经被暂停了一年多的时间,目前尚未看到任何重启的迹象,信托账户成为稀缺资源,一些信托公司也开始借机高价出售休眠信托账户,这种做法本身不仅涉及到商业道德问题,更重要的是可能违规。深圳一家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反映,“为了发行信托产品,私募必须先向信托公司购买账户,信托公司对一个账户要价400万元,关系好的也需要200万元。”而这一做法本身也隐藏着违规的风险,因为私募基金在购买旧的信托账户后首先面临着账户改名的问题,按照中登公司特殊法人开户的实施细则,信托公司按照每设立一个信托产品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这个专用账户被其他人使用时必然承担着违规风险。
  抛开是否承担违规风险不说,如果信托开户继续被暂停下去,存量的信托账户也不足以支持阳光私募的高速发展。据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的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1日,今年全国信托发行的私募证券产品一共有212只(包括结构化和非结构化)。信托开户的暂停也激发了私募将信托产品存续时间延长,一般为10年之久,随着休眠存量账户被消耗,到期账户却越来越少,信托开户总有一天无法支撑私募的发展。
  私募不甘心将生命线交给信托公司把握,将视线投向“有限合伙制”模式,但无奈“有限合伙制”模式由于最重要的税负问题没有解决,难以成为主流形式。分析人士认为,有限合伙制模式面临包括公信力、进出难、税负重等多种问题,其中,税负问题对私募基金来说是最主要的问题。在有限合伙制模式下,投资者需要缴纳20%-35%的个人所得税,而投资者如果直接炒股或者买公募基金都不需要交税,在交过投资顾问的业绩提成和个人所得税后,投资者收益还能剩下多少?因此,在税收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有限合伙制”模式难成主流。
  私募基金发展路在何方?深圳金融顾问协会秘书长李春瑜表示,信托平台在早期阳光私募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也适合现阶段A股市场现状,但从全球来看,采用“有限合伙制”模式是主流,这样私募基金不用受制于信托公司控制,只要业绩得到客户认可就可以发产品。“海外对冲基金可以采用在开曼等群岛注册的方式来避税,内地有限合伙制模式私募基金税收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正在修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能够明确,否则阳光私募如何发展将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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