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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研究扩大RQFII试点可行性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4日 10:00 作者 申屠青南;陈莹莹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陈莹莹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3日表示,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等12家证券公司香港子公司已经获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资格。首批200亿人民币额度中,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各占一半。接下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可行性,争取在机构类型、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等方面有所突破。
  这12家获得RQFII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为: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申银万国(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该负责人表示,9家已获批的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正在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人民币投资额度,并向香港证监会报送了人民币债券基金产品,均计划在香港成立一只开放式债券基金,通过银行渠道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募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证监会正在开展第6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在最大范围内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审批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尽量合并,目前已初步确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12项。同时,他表示,证监会正在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和登记制度,加强内幕信息在证监会内部流转的管理。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23日发布通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累计净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得转让、转卖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已取得投资额度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自获批额度之日起1年内未能有效使用投资额度,外汇局依据相关情况调减其投资额度直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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